2025年三季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安排,事业单位考试通知【小红书】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等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5年12月上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由招聘方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有关栏目或招聘方明确的其他官方网站等通知,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查询可通过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或招聘方明确的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

  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需折合计算笔试各科成绩的,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下同);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应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的,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由招聘方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首批资格复审一般在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请考生关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佐证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

  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附件1的专业面试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考生属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成绩要求,由招聘方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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