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5号)、《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临人社规〔2024〕1号)和《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半程镇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半程镇拟招聘1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19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个别村(社区)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数低于招聘计划数,镇街将根据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全镇街统筹做适当调整。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半程镇户籍或半程镇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或暂住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抚养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等群体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社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材料。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农村困难群体。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半程镇户籍或半程镇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或暂住证)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允许将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困难家庭的“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以上就是jybkw.com关于2025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130人公告,事业单位考试通知【小红书】的全部内容,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